一、招生专业及人数
招生专业 |
研究方向 |
拟招生人数 |
马克思主义理论 |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|
2 |
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|
2 |
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|
3(含“十年树人”计划1名) |
思想政治教育 |
4(含“十年树人”计划1名) |
二、录取分数线
1.初试成绩要求
单科线:外国语≥50分,业务课≥60分;总分线:170分。
2.复试成绩要求
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。
3.总评成绩要求
总评成绩=100*(初试成绩/初试满分)*60%+100*(复试成绩/复试满分)*40%。
三、录取原则
1.坚持“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做到政策透明,操作规范,计划公开、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。
2.按报考导师、报考方向及专业的顺序依总评成绩排名录取。校内思政专项及普通定向按总评成绩单独排名录取。
3.学院加强对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复审,对学位、学历、学籍信息有疑问的,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,如不能按期提供证明材料,将取消录取资格。
4.拟录取考生的就业类别和报考就业类别一致,不得更改。
5.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须在拟录取阶段明确,后期原则上不得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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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