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基本条件
1、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(不含专升本学生);
2、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,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社会责任感强,积极向上,身心健康;
3、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基础扎实,修完培养方案规定所要求课程且成绩优秀。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,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40%。
4、专业志向远大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;
5、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无违法违纪、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;
6、品行表现优良,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。
二、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及其相关条件
A类:普通类,免试直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。
B类:教育部免费师范生补偿计划,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面向我校特定接收的推免生。
C类:教育部研究生支教团项目。保留入学资格1年,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赴西部地区支教1年,期满后免试直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。
申报各类免试研究生的具体条件,参见“关于推荐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”(教学字〔2017〕12号)的具体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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